

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向监管报送的信息不准确、保险资金运用不规范、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,被警告并罚款231万元。同时,相关责任人员范林、郭俊、孙博、陈肇晖、刘沫含、王伟、王松、谢明、张希颖被警告并罚款共计87万元。责任编辑:王馨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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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6:34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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